为规范管理,本教研室实验相关物品领用、借用按照以下规定实施:
1. 申请人按照自己的实验需求合理申领或借用实验物品;
2. 物品领用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两次,每年根据实验室上课时间进行调整,届时会及时通知。其他时间不予办理。
3. 申领或借用物品前首先填写电子登记表格进行电子登记 http://viewer.maka.im/k/OXSI5UMZ,
4. 填写纸质《教研室物品申领登记表》经教研室批准后方可领取或借用实验物资。
5. 按照技术室台账分类,大家填写纸质登记表时,需将药品、玻璃器皿、器械及其他分开登记。
6. 未尽事宜,另行商定补充
7.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